经水传播的传染病在历史上曾扮演了一个悲剧角色,直到十九世纪末,在Pettenhofer和Koch提出同流行病斗争和预防感染的有效措施基础之上,人们才开始关注饮用水的消毒问题。虽然早在1900年,帝国传染病法[Reichsseuchengesetz]已执行对供水系统的监测,但直到1976年,为保证用户的健康和安全,在联邦传染病法制定的基础上,才开始实施有关饮用水方面的的规定[Trinkwasserverordnang,Trinkwv]。此外,在1980年,有欧盟制定并实施了《人类用水质量指南》[Guideline on the quality of water for human consumption]。1991年,德国制定了有关饮用水规定的补充规则,在预备稿中包括了应用水的处理。至此,有关饮用水质量的全部要求首次由一个单独的规则来规定。
现在,在联邦传染病法和食品及公共事业法律基础之上,尤其是在考虑到使用和消费饮用水而引起病原传播时,有必要对饮用水立法,以免不损害人们的健康。
当然,这项法规对医院和医疗实践中使用的饮用水,即医疗饮用水(medically used drinhing water)和医用浴疗水也同样有效。
1、医用饮用水使用范围
医疗饮用水
医院通常由公共饮水系统提供饮用水,在医院里,饮用水用于抵抗力逐渐降低得高危患者;用于护士护理和治疗病人;以及在使用某些技术性的医疗设备进行诊断和治疗病人时用,补充的饮用水质量标准将在这些应用方面发挥作用。饮用水中的微生物和化学污染通常不是来自供水系统,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即通过医疗实践以及必要的技术性治疗而造成的污染。
事实上,医疗用水中,牙科单元得出水口处和器械尖端处的微生物计数远远超过规定中(这里指饮用水的规定)和指南中要求的法定限值。其主要原因是在医疗实践和临床工作中,饮用水可能直接或间接被机会性微生物污染。污染的途径可通过缺乏维修的离子交换系统,细菌以逆行的方式与患者接触。在口腔治疗过程中,细菌通过吸入阀而从他(她)的口腔中进入管道系统,由于塑料制成的管道比较狭窄,细菌便在那里不断的停留、聚集和繁殖。这些机会性微生物的营养要求不高,常常利用塑料作为它们代谢用的碳源(如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并在菌体表面形成一薄层外膜,通常能抵抗消毒剂的活性成分。在进行入侵牙科治疗时,由于破坏了颊粘膜的完整性或发生了出血,尤其容易感染。虽然患者的免疫状况决定是否会发生感染,但必须记住,随着未来人口中老年人比例的增加,以及环境污染物的影响,将会导致一大批免疫缺陷病人持续增加,有些潜伏期较长的疾病,如乙性肝炎、丙性肝炎等,感染和发病出现较晚,往往因为忽视患者的病史而没有采取预防牙科感染的措施。
2、医疗饮用水的污染
牙科单元
↓
侵入性牙科治疗→免疫抑制
↑ ↓
饮用水 感染(HAV、HBV、HCV)
医疗饮用水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持续进行臭氧消毒,对这些感染将会起到相当程度的预防作用。由于医疗饮用水在医疗实践和医院中的特殊使用目的,必须保证其对质量进行持续控制。在饮用水规定中的§13(1)第4条中,尽可能提供了相关的控制依据,微生物检出范围不仅限于指示病原微生物,除了要检测粪便肠道细菌和肠道致病性病毒,还要求检测绿脓杆菌、致病性葡萄球菌和非结核分支杆菌。由于污染可能持续存在,比如绿脓杆菌和军团菌污染牙科治疗单元,因此根据饮用水规定中§13(1)第4条扩大饮用水中微生物的检测范围是有实际意义的。这也是医院卫生和感染控制指南的宗旨[Richtlinie for krankenhaushy giene and Infektionskontrolle]。根据该指南,要求必须对特定采样点的水样进行卫生试验检测,它在指南中4.46和6.7段的附录中也被相应提到,供水的卫生学要求对牙科单元,每半年进行一次绿脓杆菌和军团菌的菌落计数,目的是认识和控制医疗活动中获得机会性感染。这便是我们推荐使用臭氧水对牙科治疗单元进行持续灭菌的原因之一。臭氧在本世纪初已被作为消毒剂使用,我们在与一种已知存在的最强的消毒打交道,它具有杀灭细菌、真菌和病毒的作用。
3、臭氧的杀微生物作用范围
亲脂性病毒和亲水性病毒(包括甲肝HAV、乙肝HBV、丙肝HCV和艾滋病HIV)
G-和G+细菌,包括假单胞菌和军团菌
真菌繁殖体(白色念珠菌属)
细菌芽孢和镇菌孢子(取决于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
因此,水中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和机会性微生物)的存在,可以表明饮用水、游泳水以及医疗用水在哪些地方被污染了
4、牙科单元医疗用水的污染微生物
绿脓杆菌
荧光假单胞菌属
军团菌属
产黄杆菌属
产碱杆菌属
大肠杆菌
阿密巴原虫
人致病性真菌(白色念珠菌属)
人致病性病毒(HAV、HBV、HCV和HIV)
经水传播的病毒,例如结膜炎病毒,echo病毒、轮现毒和腺病毒等。同样可能污染医疗饮用水和其他饮水,WHO认为,浓度0.4mg/L的臭氧必须持续作用4min以上,才能达到有效消毒的目的。
5、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
保存供水容器内应用臭氧5min产生3~5mgO3/LH2o(取决于温度)
水管系统内3~5mgO3/LH2o
(WHO推荐达到有效消毒并且防止再污染的条件:浓度≥0.4mgO3/LH2o至少作用4min)
根据臭氧对微生物(细菌或病毒)杀灭的有效作用浓度和时间给出了“CT”值的定义:即臭氧在水中的浓度(mg/L)和这个浓度持续作用的时间。它说明,对任何一种微生物,提高臭氧浓度缩短作用时间或降低臭氧浓度延长作用时间,都将得到同样的杀灭效果。
根据德国规定的饮用水最低质量标准和欧盟提出的饮用水感官性状标准,对医疗用水的质量进行控制,在水中加入臭氧是安全的,对牙科单元治疗用水进行持续的臭氧消毒液是必要的,此外,臭氧作为一种消毒剂、氧释放剂和组织中促进脱粒的位置,还具有治疗作用。而且,在牙科单元漱口和冷却时采用其他化学消毒剂还要考虑毒性的问题,使用臭氧却不必考虑其毒性,因为它迅速分解,安全无毒。
臭氧不仅作为杀死微生物和病毒的氧化剂,在预防医学中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它还能通过释放氧,改善循环,刺激面以来预防和治疗感染,臭氧在医学中将不断找到自己公正的位置。